贯彻国务院、教育部、津教新冠防指【2020】126号文件,以及学校制定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试行)》,使“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每天锻炼一小时的总要求得到真正的落实,疫情防控时期,适度体育锻炼,切实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强壮体魄,提高免疫力,是预防疾病的良好手段。本学期将实施《方案》中的学生校园课余跑步计划锻炼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日制本科大一、大二年级和重修体育课在校生。(其他年级学生本着自愿原则,本学期课余时间每天锻炼一小时。)
二、考核时间:
本学期校历第1至12周,有效锻炼时间见下表:
学生校园课余跑步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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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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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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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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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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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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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至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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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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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至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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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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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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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至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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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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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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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至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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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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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至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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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风雨天、雾霾天、高温天等恶劣天气除外。
三、考核方式
学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创高体育”课外锻炼APP,在校内指定区域进行体育锻炼并上传数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使用手册(第一周体育课由任课教师指导使用APP)。
四、跑步数据有效区域
1.体育馆周围;
2.灯光篮球场内;
3.篮球场、网球场、手球场内;
4.田径场内及外围环道;
5.排球场内;
6.附属技校行政楼后小广场;
7.A楼前广场;
8.西区荷花池运动场。
五、考核标准
1.每次锻炼前,学生在APP中选择运动方式和锻炼区域,每次锻炼应在同一区域连续进行。
2.课外锻炼记录符合如下标准,视为有效:男生每次跑步路程不少于1.2千米,女生每次跑步路程不少于0.8千米;跑步速度最高不超过17公里每小时(最低速度本学期暂时不做要求)。
3.同一天内可以进行多次锻炼,累计计算所有有效锻炼公里数。
4.每周男生跑步达到8.4km以上、女生跑步达到5.6km,且每周出勤3天以上,体育课课外成绩计1分。
六、成绩评定
本学期结束前,依据学生累计跑步天数、次数和跑步里程核算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大一、大二、重修体育课学生第1周至第12周校园课余跑步里程结果作为体育课成绩课外活动10分的评价依据,每完成一周的课余跑步里程计1分,满分10分。
(二)惩处办法
1.学校通过巡查和技术手段对课外体育锻炼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学生在课外体育锻炼中出现弄虚作假(轮滑、骑行、由他人代替等)不诚信行为,本学期体育课成绩记为0分。
七、鼓励所有在校生使用跑步软件每天运动一小时。每天锻炼达不到一小时的,没有完成的体质测试不及格者,不予补测。
八、其他
1.考核标准、锻炼记录和锻炼完成情况均可通过创高体育APP查询;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点击App首页的“意见反馈”按钮进行咨询。
2.本办法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安全防护:
(1)学生在课外锻炼中,应选择适宜时间、地点和强度,提高安全意识,避免运动损伤、交通事故等意外发生。
(2)跑步前做好充分热身活动,避免受伤。
(3)错峰锻炼,慢跑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4)运动量适中,轻微出汗即可,避免大汗淋漓,锻炼后及时休整,补充水分,更换添加衣物。
(5)因身体原因不能跑步锻炼,可以选择散步进行体育活动,每天争取活动一小时。
九、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教学部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