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教学部
三、评选时间:2010年4月中旬——2011年4月中旬
四、评选对象:
1.各学院大型体育活动项目组织者。
2.在校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荣誉者。
3.每天坚持锻炼并有良好影响者。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表于2011年4月13日下午1点前交至体育教学部
联系人:张丰庆老师。
六、报名方式:
本人申请,经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认同方可有资格推荐到校评选小组审议。
七、评选条件及办法:
1.各学院大型体育活动项目组织者,组织活动次数每学期5次以上(含5次),每次参与人数占全院30%以上(含30%)。并附纸质材料(竞赛规程及成绩单),每次活动只限一名组织者使用。组织5次活动10分,每增加一次活动加2分,以此类推。
2.每天坚持锻炼并有良好影响者,每周锻炼3次以上效果良好,并且带动3人以上参加锻炼。带动3人10分,每多带动1人加2分,以此类推,并附被带动人签字及学院团委盖章确认。
3.校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荣誉者,校、市级比赛前八名。加分情况如下: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校级 |
9 |
7 |
6 |
5 |
4 |
3 |
2 |
1 |
市级 |
10 |
8 |
7 |
6 |
5 |
4 |
3 |
2 |
八、公布及奖励办法:
“阳光体育之星”名单将于2011年田径运动会闭幕式时公布,“阳光体育之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证书。
备注:
(1)填写报名表时,个人身份(职务)栏内填写某团队队员或某学院体育部干事等。个人简介栏内填写参加的体育比赛或组织的体育活动。在曾获荣誉(成果)栏内填写在体育竞赛中获得名次或组织次数及规模。参加市级体育竞赛获奖者需在交报名表时需附荣誉证书复印件。
(2)评选过程各学院要全面均衡考虑三个评选对象。
(3)最终审定权为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4)各学院限选人数如下:
名称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电子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学院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艺术学院 |
职业教育学院 |
理学院 |
高职部 |
人数 |
5 |
5 |
5 |
5 |
5 |
4 |
2 |
2 |
2 |
2 |
2 |
以上事宜如有变动以体育教学部通知为准。
体育教学部
2011年3月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11年“阳光体育之星”评选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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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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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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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一寸) |
学院、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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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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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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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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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
曾获荣誉: |
学院意见: 签字: (盖 章) |
学校评审团意见: (盖 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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