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教学部
三、竞赛日期:2011年11月29日 周二(下午)男子:2:00
女子:3:00
四、竞赛地点:学校田径场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5000米
(二)女子组:3000米
六、参赛资格:
(一)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高职生、留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报名。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单位报名人数,男子组3人,女子组3人。
(二)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2日12点前,将比赛报名单男、女各一份及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给体育教学部张丰庆、朱长洲老师,比赛报名单当面审核无误,过时不予补报或更改。
(三)联系人:张丰庆、朱长洲;联系电话:28117055。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8年田径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佩戴号码,否则取消参加比赛资格。号码为胸前、背后有两个同一号码;号码由各单位自备,为白底黑体字
(四)各单位号码分配如下:
机械工程学院(男001-003号,女004-006号),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男101-103号,女104-106号),信息技术工程学院(男201-203号,女204-206号),职业教育学院(男301-303号,女304-306号),汽车与交通学院(男401-403号,女404-406号),电子工程学院(男501-503号,女504-506号),理学院 (男601-603号,女604-606号),外国语学院(男701-703号,女704-706号),经济与管理学院(男801-803号,女804-806号),艺术学院(男901-903号,女904-906号),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男1001-1003号,女1004-1006号),留学生在所属学院报名。
(五)任何抗议均需要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径赛规则有关条文,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缴纳申诉费人民币100元方予受理,如申诉被否决,申诉费不退回。
九、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个人名次:各项比赛按实际参赛人数均有名次,奖励前6名。各学院各项参赛人数不得少于3人,少于三人不予累计团体成绩。
(二)团体名次:取前3名。第一名34分、第二名33分依此类推……第三十二名2分、第三十三名1分,各学院按所取得名次累计团体总分,总分相同时,比取得最好个人名次,名次好者列前;再相同比取得的第二个人名次,依此类推;最后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三)各项比赛后30分钟内,各学院将比赛名次卡写好学院、班级、姓名,交到体育部,过时按弃权处理,取消录取名次资格。
十、参赛安全:参赛的学生需经过身体检查合格,方可参加比赛,体检各学院自理。各学院参赛的学生需经过训练,再进行比赛。
十一、仲裁及裁判员:
由学校体育教学部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部组织者,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教学部
201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