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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三届女子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2011-09-27 16:54   审核人:

一、主办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部

二、承办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部

三、比赛时间:20111017日至1025

四、比赛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足球场

五、参赛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所属各学院及高职部

六、报名办法:

(一)本次比赛以“九人”制形式进行,各学院和高职部每单位限报球队一支。其中领队一人、教练一人、队员18人。

(二)各单位报名时需交电子版报名表并打印一份。注明运动员班级、姓名、号码。

(三)报名时间于20111011日前交到体育部张健老师处,逾期不予办理。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凡有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高职生经体检合格者均可报名参赛。比赛时必须携带学生证以备检查,没带证件者不得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按中国足协最新审定《足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运动员参加比赛时,每队运动员必须统一服装颜色,守门员服装必须与其他场上球员服装有区别,必须穿胶底布面运动鞋,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三)如参赛队不足5队,采用单循环赛制,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四)如参赛队在6队或6队以上,先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出线球队再采用淘汰赛制,胜者名次列前。

(五)每支参赛队胜一场得三分、平一场得一分、负一场得零分。小组赛所有比赛得分相加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则以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净胜球数都相同,则以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净胜球数、进球数都相同,则抽签排定名次。

九、仲裁及裁判员的选派:

仲裁及裁判员均由体育教学部教师担任。

十、其他:

(一)任何抗议须按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比赛器械由承办单位统一提供。

(三)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定于20111011日(星期二)下午5点在体育部会议室召开,请准时参加。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教学部女足竞赛组织者。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教学部

                                   201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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