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教学部
三、竞赛日期:2011年10月11日13:30(星期二)
四、竞赛地点:学校田径场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5项)
1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7.26Kg)
(二)女子组:(5项)
1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4Kg)
六、参赛资格:
(一)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2011级留学生、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以院、部为单位组织报名。
七、报名办法:
(一)学生参加田径比赛项目每人限报两项,每项每单位限报3人。
(二)比赛报名表将在校办公网系统发送给各单位负责书记。各单位分男、女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需使用计算机录入,加盖单位公章。比赛报名表填写完毕,须通过校办公网系统发送给体育教学部沈震老师,同时将已打印好的报名表送交校体育教学部;比赛报名表当面审核无误,过时不予补报或更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12点前。
(三)联系人:沈震、王宝平;联系电话:28117055。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的特殊规定。
(二)径赛均为一个赛次,即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
(三)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佩戴号码,否则取消参加比赛资格。径赛项目为胸前、背后有两个同一号码;田赛项目为胸前有一号码。号码由各单位自备,为白底黑体字
(四)各单位号码分配如下:
机械工程学院 (001-099号)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101-199号)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 (201-299号)
职业教育学院 (301-399号)
汽车与交通学院 (401-499号)
理学院 (501-599号)
外国语学院 (601-699号)
电子工程学院 (701-799号)
经济与管理学院 (801-899号)
艺术学院 (901-999号)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 (1001-1099号)
(五)任何抗议均需要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径赛规则有关条文,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缴纳申诉费人民币100元方予受理,如申诉被否决,申诉费不退回。
九、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个人名次:各项比赛均按实际参赛人数确定名次。参赛人数为11人(含11人)以上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为10—8人(含8人)以上取前六名;参赛人数为7—5人以上(含5人)取前三名;参赛人数为4人取前两名;参赛人数为3人取前一名;不足3人的比赛项目则取消该项比赛。
(二)奖励:
凡取得名次的运动员均获得物质奖励。
十、仲裁及裁判员:
(一)本次比赛设仲裁3-5人,裁判员若干人,由校体育教学部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本届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1-9-16
附件1:
竞赛日程
径赛
顺序 时间 组别 项目 赛次
1 13:30 男子 100米 决赛
2 14:00 女子 100米 决赛
3 14:30 女子 800米 决赛
4 15:00 男子 1500米 决赛
田赛
顺序 时间 组别 项目 赛次
1 13:30 女子 跳远 决赛
2 13:30 女子 铅球 决赛
3 13:30 男子 跳高 决赛
4 14:30 男子 跳远 决赛
5 14:30 男子 铅球 决赛
6 14:30 女子 跳高 决赛
注:1.各项比赛提前30分钟检录。
2.各项比赛检录地点在本项比赛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