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育教学部
三、协办单位:校工会、学生处、附属高级技术学校
四、竞赛日期:2011年4月22日--23日
五、竞赛地点:学校田径场
六、竞赛项目:
(一)大学生组
1.男子组:(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双手前抛实心球(2Kg);袋鼠跳、摸石过河、健身球、流水作业(双人)
2.女子组:(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双手前抛实心球(2Kg);袋鼠跳、摸石过河、健身球、流水作业(双人)
3.集体项目:(3项)环环相扣(男2女2混合)、拔河(男3女3混合)、啦啦操(男4女12混合)
(二)技校学生组
1.男子组:(16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双手前抛实心球(2Kg);袋鼠跳、摸石过河、健身球、流水作业(双人)
2.女子组:(16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双手前抛实心球(2Kg);袋鼠跳、摸石过河、健身球、流水作业(双人)
(三)教工组
1.A组:
男子组(6项):赶猪跑、定点套圈、健身球、摸石过河、采珍珠、双人踢毽
女子组(6项):赶猪跑、定点套圈、健身球、摸石过河、采珍珠、双人踢毽
2.B组:
男子组(6项):赶猪跑、定点套圈、健身球、摸石过河、采珍珠、双人踢毽
女子组(6项):赶猪跑、定点套圈、健身球、摸石过河、采珍珠、双人踢毽
3.C组:
男子组(7项):100米、400米、立定跳远、铅球(7.26Kg)、袋鼠跳、摸石过河、健身球
女子组(7项):100米、400米、立定跳远、铅球(4Kg)、袋鼠跳、摸石过河、健身球
4.集体项目(2项):
4×100米接力(2男2女)、运球接力(2男2女)
七、参赛单位及分组:
(一)大学生组以院、部为单位,技校学生组以班为单位,教工组以分会为单位组织报名。
(二)教工各组别年龄划分如下:
A组 B组 C组
男子 51岁以上 50——36岁 35岁以下
女子 46岁以上 45——31岁 30岁以下
八、报名办法:
(一)各单位运动员代表队设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若干名。
(二)大学生组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参加田径比赛项目每项每单位限报3人,参加健身项目每项每单位限报2人、队,男、女接力每单位每项各限报1队,凡报名参加田径比赛项目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健身项目的比赛,拔河比赛以各学院的自然班为单位组队,每单位限报1队。技校学生组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每项每个班限报2人、队,男、女接力每个班每项各限报1队,凡报名参加田径比赛项目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健身项目的比赛。教工A、B组每人限报两项(接力、运球接力除外),每单位在册人数在51人以上每项限报5人、队,每单位在册人数在21人以上50人以下每项限报3人、队,每单位在册人数在20人以下每项限报2人、队;教工C组各单位在册人员每人必须报名一项,最多为两项(接力、运球接力除外),每项报名人数不限,如某单位出现缺少人员报名的情况,缺少1人,将从该单位学生、教工的总分中扣除5分,直至扣完为止;教工组男、女混合接力、运球接力以分会为单位组队,各分会限报1队。
(三)比赛报名表(见附件1)将在学校办公网系统发送给各学院、高职部、附属技校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和学校工会。各单位分男、女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需使用计算机录入,并打印一式两份(A4纸),加盖单位公章。比赛报名表填写完毕,须通过学校办公网系统发送给体育教学部吕莉老师,同时将已打印好的报名表送交学校体育教学部;比赛报名表当面审核无误,过时不予补报或更改。
(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8日12:00前。联系人:王宝平;联系电话:28117055。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1.学生竞赛:100米、200米分预、决赛两个赛次,预赛按成绩录取前8名参加决赛;其余各项径赛、健身项目的比赛均为一个赛次,即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
2.教工竞赛:铅球、立定跳远比赛每人3次试掷(跳),按成绩录取。其它比赛均为一个赛次即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拔河采用分组淘汰制。
3.健身项目比赛的方法、要求见附件2;啦啦操比赛规程见附件3。
(三)110米栏栏高为91.4厘米;女子100米栏栏高为76.2厘米。
(四)参加3000米以上项目比赛运动员,赛前要经学校医务室检查身体合格,方可参加比赛(个单位自理)。
(五)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佩戴号码,否则取消参加比赛资格。径赛项目为胸前、背后有两个同一号码;田赛为胸前有一号码。号码由各单位自备。大学生为白底黑体字,技校学生为白底红体字,教工为白底蓝体字。
1.大学生号码分配如下:
机械工程学院 (001-099号)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101-199号)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 (201-299号) 职业教育学院 (301-399号)
汽车与交通学院 (401-499号) 理学院 (501-599号)
外国语学院 (601-699号) 电子工程学院 (701-799号)
经济与管理学院 (801-899号) 艺术学院 (901-999号)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1001-1099号)
2.技校学生号码按年级、班级排序编号;教工由校工会统一编号。
(六)任何抗议均需要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径赛规则有关条文,在该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缴纳申诉费人民币100元方予受理,如申诉被否决,申诉费不退回。
十、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团体总分:大学生男、女组各取前六名;技校学生组男、女混合取前六名;教工组男、女混合取前八名。名次排列以各单位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则按破纪录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将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二)个人名次与计分:各项比赛均按实际参赛人数确定名次。参赛人数为11人、队(含11人、队)以上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为10—8人、队(含8人、队)以上取前六名,按9、7、6、5、4、3计分;参赛人数为7—5人、队以上(含5人、队)取前三名,按9、7、6计分;参赛人数为4人、队取前两名,得分按9、7计分;参赛人数为3人、队取前一名,得分按9计分;不足3人、队的比赛项目则取消该项比赛。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接力项目、两人及以上两人健身项目加倍计分,啦啦操比赛3倍计分,男女混合比赛项目对半计分。
(三)奖励:
凡取得名次的运动员均获得物质奖励;拔河、啦啦操比赛只计算总分。凡报名参赛并完成比赛且没有获得名次的学校教职工由校工会发给纪念品。
(四)破纪录:
凡破学校、技校运动会纪录加5分;破学校、技校最高纪录加10分;破天津市高校、技校最高纪录加15分。
十一、仲裁及裁判员:
(一)本次比赛设仲裁3-5人,裁判员若干人,由学校体育教学部选派。
(二)凡担任大会裁判工作者,不得兼任本单位任何职务和参加比赛项目。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本届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体育教学部
2011年3月21日